政策、經濟、政黨活動議題
l 「我要好總統公民連線」發表「公民投票指南」。該連線由臺灣人權促進會、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司法改革基金會等二十餘個民間團體組成,分成小組以評估總統候選人各方面的政見。所評估的政見面向包含:兩岸關係、勞動派遣、司法改革、國債、富人稅賦、托育公共化、新聞傳播、社會救助、青年與勞動政策。
l 法官評鑑委員會、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分別成立。這兩個委員會依據「法官法」,由十一名委員組成。法官評鑑委員會包含三位法官、一位檢察官、三位律師、四位社會人士,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則包含三位檢察官、一位法官,其餘相同。
l 司法院提出「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該法案若經立法院通過,2013年起嘉義、士林地方法院的刑事重罪審判過程中,必須納入五位隨機抽出的公民作為觀審員。觀審員得提供意見供法官參考,但並無任何實質審判權力。此法案可視為司法院對部分民意的回應,目的在於化解部分民眾對於法官獨攬審判權的不滿。然而,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吳景欽教授質疑,在觀審員無實質權力的情況下,這種制度發揮的效果恐怕非常有限。
l 臺灣人權促進會、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抗議集會遊行法修法延誤。現行集會遊行法處罰條款含糊、缺乏適當救濟管道、規定活動須經政府許可,眾多法官、學者已認定該法有違憲疑慮。政府簽訂「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後,也明確宣布集遊法第九條的許可制規定應於2011年十二月十日前修改完成。然而,不但法律至今尚未修訂,警方更以不當現行法多次起訴民眾。臺權會、公約監督聯盟因而前往法務部抗議,要求政府重視此問題。
l 我國投資環境被評比為全球第三。此評比由美國商業環境風險評估公司(Business Environment Risk Intelligence)在「投資環境風險評估報告」中發布,而該報告中受評估國家約有五十個。
l 臺北市企業經理協進會和陸委會聯合公布2011年兩岸十大經貿事件。其中排名第一的事件是中、臺依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收清單開始減稅,其他事件則包含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臺成立、臺日簽署投資協議、港澳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成立等等。
住居、土地、農漁業議題
l 臺大校務會議討論紹興社區土地利用議題。紹興社區位於紹興南街與信義路口,占地約三千坪。國民政府來臺之後,指示部分軍眷在該地居住,但國有財產局不顧居民意願、在1987年將該地交由臺大代管。臺大近期要求居民搬遷,並強制拆除房屋以進行都市更新。由於當年國民政府未將地權讓與居民,居民如今毫無法律救濟管道。綜合目前各方看法,臺大拆屋雖未違反法律規定,但拒絕代居民向國有財產局協商,則在政治道德上有嚴重瑕疵。
l 國立體育大學旁的林口合宜住宅工程簽約完成。營建署與四家得標建設公司簽約,工程預計於2014年完成。林口合宜宅每坪價格為十五萬元,總戶數約四千戶,由年收入在一百五十八萬元以下的家庭優先申購。
環境與能源議題
l 屏東環境保護聯盟呼籲保存阿塱壹古道原始海岸林。阿塱壹古道自恆春往北延伸約七公里,保有極為豐富的生態資源。1995年公路總局通過臺26線公路開發計畫,阿塱壹古道一段海岸的環評於2010年底通過。為保護該區域,屏東縣政府於2011年依文化資產保護法將該區劃為「旭海─觀音鼻暫定自然保留區」。屏東環保聯盟呼籲縣政府在即將展開的審議會議中將該區劃為永久保留區,否則暫定保留區的效力將於本月廿日失效。
l 包括桃園國際機場在內的七座航空站發現地下水、土壤汙染。環保署發現四氯乙烯、碳氫化合物等汙染物質,評估是清洗工作與機械維修使用的化學藥劑造成。環保署已要求相關單位提出控制與整治計畫。
l 新竹縣尖石鄉部落抗議高臺水庫計畫。根據水利署規劃,如果石門水庫清淤、修補成效不彰,考慮興建高臺水庫以取代石門水庫。當地泰雅族部落組成「馬里光、基那吉反興建高臺水庫部落聯盟」,堅決反對這項淹沒整片部落土地的計畫。
勞動市場、人權維護、社會福利議題
l 臺大研究生籌組工會,成員包含工讀生與助理。之前臺大曾無預警減低工讀生與助理薪水、遲發薪水、降低助學金,學生會與校方多次溝通均未獲得良好回應。臺大研究生因而決定以工會維護勞動權益,將於本月十八日向勞工局登記。
l 新住民呼籲放寬參政權限制。依現行「國籍法」與「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移民必須連續在我國居留十年才能取得國民身分證。取得身分證後,又要再等十年才能競選公職。如此一來,人數已達四十五萬的新住民絕大多數都無法參政,因而無人代表他們爭取權利。新住民呼籲修正國籍法,改變這種不平等的狀況。
國際時事議題
l 蘇格蘭(Scotland)執政黨就獨立公投時程與聯合王國(United Kingdom)政府發生爭執。蘇格蘭議會最大黨蘇格蘭民族黨主席薩孟德(Alex Salmond)主張繼續凝聚蘇格蘭人共識,至2014年再舉行獨立公投。聯合王國政府卻主張及早舉行公投,外界評估其意圖為降低公投成功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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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群眾抗議關塔那摩灣(Guantanamo
Bay)監獄成立十年。九一一事件後,為審問恐怖主義嫌疑犯,美國於古巴成立該境外監獄。然而,歐巴馬(Barack Obama)不但未達成於2010年關閉該監獄的承諾,更簽署侵犯人權的國防法案、授權該監獄無限期拘押未經審判的嫌犯,引起眾多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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