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系列文的上一篇文章中,我們提到究竟美國政府攻擊並佔領伊拉克是否合理,並非一個已經沒有現實意義的問題。我始終在想:假如我是一個伊拉克人,我會對這個事件抱持什麼樣的想法?如果我對薩達姆‧海珊與社會復興黨的統治感到深惡痛絕,我會支持美國政府出兵推翻自己國家的政府,並且在自己國家的土地上駐軍嗎?
海珊統治的伊拉克是一個充滿人權迫害的國度。除了以各種方式箝制言論與壓制反對人士,海珊還不只一次大規模屠殺伊拉克人民。最惡名昭彰的幾次包括兩伊戰爭期間對北部庫德族的鎮壓以及八二年、九一年、九九年對南部什葉派穆斯林的屠殺。單是八二年在杜傑爾,就有一百四十八位村民被殺害。如果我是海珊統治下的伊拉克人民,我想我會難以忍受這樣的政府;這個政府或許有正面的作為,但同胞人民的鮮血與憤怒卻難以被化約為可以被抵銷的效用損失。
因此,情感上也許我會支持其他國家出兵,因為我已經難以把這樣的政府視為自己國家的一部分。在這樣的情形下,即便政府受到攻擊,受到攻擊的也不是我的國家,而是一個背叛國家的政治組織。那麼,有沒有理論論述可以支持美國政府出兵呢?政治哲學界流傳已久的「正當戰爭理論」或許可以為此軍事行動背書。根據滑鐵盧大學布萊恩‧歐倫德教授的說法,正當戰爭必須具備正當的出兵理由,而正當理由中最常見的就是抵抗侵略。侵略的對象不一定要是其他國家,以武力侵害人民的基本權利,就構成了對人民的侵略。此時,其他國家就有權為人民向侵略組織出兵,一如聯合國在世界各地的維和行動。
因此,就理念層次而言,也許美國政府出兵頗為恰當。但美國政府在戰爭與佔領過程中的實際作為,卻可能讓伊拉克人徹底失望。 諸如戰爭中的傷害平民、戰後的介入石油貿易、賦予私人保全組織特權並簽訂巨額合約等等,都嚴重損害伊拉克的國家利益。無論美國政府多麼師出有名,它所肩負的期望已經被它親手粉碎。如果我是一個伊拉克人,現在我會希望美國政府收拾好殘局,趕快離開我的國家。我不需要一股「只比海珊稍微好一點」的外國政治力量介入自己國家的政局。
我畢竟不是一個伊拉克人,無權代表伊拉克人說話。但嘗試站在伊拉克人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是我所能想到了解這件事意義的最佳方式。 就這種角度來看,美國政府此時占領伊拉克的合理基礎,已經被它自身的行為徹底抹滅了。
※術語及專有名詞外文來源
薩達姆‧海珊 Saddam Hussein
社會復興黨 Ba'ath Party
庫德族 Kurd
什葉派 Shiite
穆斯林 Muslim
杜傑爾 Dujail
正當戰爭理論 Just War Theory
滑鐵盧大學 Waterloo University
布萊恩‧歐倫德 Brian Orend
※參考資料
中東現場,張翠容著 (馬可孛羅)
War, in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Brian Orend (Stanford University)
Trial of Saddam Hussein, in Wikipedia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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